Gilles Deleuze -2 / 德勒兹 | 致宇野邦一的信:加塔利和我如何合作[1]

in #cn6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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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宇野邦一[2],

你想知道菲利克斯(Félix)和我如何相识以及如何合作。我只能告诉你我的看法;菲利克斯很可能有不同的观点。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即并没有合作的秘诀或普遍程式。

那时是在法国,1968年过去没多久,我们并不相识,但一个共同的朋友想让我们见面。然而,表面看来,我们似乎鲜有共同之处。菲利克斯总是左右开弓;他参加许多不同的活动,不仅有精神分析学的,也有政治学的;他做了许多团队工作,是众多团队的交汇点,仿佛一个明星。或许我应该将他比作大海:他似乎总是奔流不息,光芒四射。他能从一场活动跳跃到另一场活动。他睡眠不多,经常旅行,永无止息,从不半途而废,有着超乎寻常的速度。我则更像一座小山:很少移动,分身乏术,沉浸于自己的观念中,即便确有少许活动,也是发生在内心。我钟爱独自写作,并且不喜欢滔滔不绝地谈话,除非在我的研讨班上,这时的谈话乃是服务于其他的目的。如果菲利克斯和我在一起,本应是一场棋逢对手的相扑比赛。

然而,当你更细致地观察菲利克斯之后,你会意识到事实上他是多么孤独。在两场活动之间,或在人群里,他能潜入最深沉的孤独中。他消失了,去弹琴、阅读、写作。我从未见过任何人如此具有创造力,从未见过有谁生发出比他还丰富的观念。并且,他不停地伴随其观念进行思考,对它们进行精心调校,变更它们的术语。有时他厌倦、甚至遗忘了它们,只是到了后来才对它们进行重新处理和安置。他的观念就像绘画,甚至图表。而我所感兴趣的则是概念。概念似乎自为地实存。它们是生机勃勃的,就像不可见的生灵。但是我们必须创造它们。对我来说,哲学就是创造的艺术,更像音乐或绘画。哲学创造概念,这些概念既非普遍性亦非真理。它们更贴近独一的、重要的、新颖的事物。概念与触兴(affects)[3],即与它们施加给我们生命的强有力的触动水乳交融;并且与知觉(percepts),即与它们在我们身上所唤起的新的观看方式或新的感知方式密不可分。

拥有图表的菲利克斯和拥有清晰概念的我之间想要合作,但是我们不知道如何进行。我们首先海量地阅读:民族学,经济学,语言学,等等。这是我们的原材料。我着迷于菲利克斯从中所汲取的东西,并且认为他对我尝试导入其中的哲学也颇感兴趣。我们很快就对如何写《反-俄狄浦斯》(Anti-Oedipus)了然于胸:一种对作为机器(machine)、工厂(factory)的无意识(unconscious)的全新呈现;以及描述一种作为历史、政治和社会世界之索引的谵妄(delirium)的新概念。但是我们应该如何做呢?首先是通信,这些信冗长而杂乱无章。它们漫无尽头。然后开始面谈,只有我俩,每次一起待几天或几个星期。你得知道:这是一项耗费心力的工作,但我们也经常开怀大笑。我们各自在书桌前独立写作,在不同的方向上发展或此或彼的观念;我们交换文稿,并且创造我们需要的术语。这本书时常呈现出强有力的连贯性,因而不能将它归于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个。

我们的分歧阻碍着我们,但它们更有助于我们。我们从未保持相同的节奏。菲利克斯有时抱怨我没有回应他寄给我的长信:那是因为力不能及,至少在那个时候不能。到后来,一个月或两个月后,当菲利克斯已然继续推进的时候,我才能够利用这些信。在我们的会面中,我们并不对话:其中一个人谈论,另一个倾听。我不让菲利克斯走,即便他已经受够了;菲利克斯也不断地督促我,哪怕我已身心俱疲。渐渐地,某个概念获得了自主的实存(autonomous existence),有时我们继续对这种实存保持不同的理解(例如,我们从未以完全相同的路数理解“无器官的身体”)。合作绝不是某种同质化的过程(a homogenization),而是一种增生的过程(a proliferation),一种分支的聚集(an accumulation of bifurcations),一簇根茎(a rhizome)。我可以告诉你是谁提出了这个特定主题或那个特定观念,但在我看来,是菲利克斯的头脑风暴孕育了它们,我则像一根避雷针。我所建基(grounded)的任何东西都会再次跳跃,变化,随后菲利克斯将再次开始,以此类推。我们就是这样进行合作的。

写作《千高原》(A Thousand Plateau)则是完全不同的经历。这本书有着某种更复杂的构成,我们处理的学科更加繁多,但菲利克斯和我已经发展了如此良好的工作关系,乃至我们能够心有灵犀地猜透彼此的思想方向。如今我们的对话充满了省略,并且能够建立丰富多彩的共鸣,不是在我们之间,而是在我们当时正横穿于其中的不同学科之间。我们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所经历的最美妙时刻是:音乐和间奏(music and the ritornello),战争机器和游牧民(the war-machine and nomads),生成-动物(animal-becoming)。在这些例文中,通过菲利克斯的论述,我觉得我能感知到陌生概念寓居于其中的未知领域。这部作品已经成为我幸福的源泉,并且对我而言,它是无穷无尽的。请不要从这句陈述中看出任何虚荣之心。我在为我自己说这话,而非为读者。最后,菲利克斯和我必须回到各自的工作中,以便能够喘口气。但是我确切地感到我们将会再次合作。

亲爱的宇野邦一,现在你知道这些了,我希望至少解答了你的部分疑问。祝一切顺利。


[1] Gilles Deleuze, Two regimes of madness:Texts and Interviews 1975-1995, Semiotext(e) / Foreign Agents, 2006, pp237-240

[2] 宇野邦一:1948年生于日本岛根县,德勒兹的学生和日译者,1980年获巴黎第八大学博士学位,现为日本立教大学现代心理学部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国文学。 ——译注

[3] “affect”是斯宾诺莎哲学的重要概念,原文为拉丁文“affectus”,其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中主要包含两种含义:

  1. 身体或观念被其他身体或观念所触动(affected)造成的状态变化;
  2. 身体或观念触动(affect)其他身体或观念的能力。德勒兹创造性地解读了此概念,并将其引入自己的哲学中。

目前,国内学界对“affect”的翻译不太统一,有“情状”、“感情”、“情感”、“情动”等诸多译名,除了在第1个意义上,贺麟先生采用的译名“情状”颇为合适外,其他如“感情”、“情感”、“情动”等词均具有较强的主体性色彩,而这正是斯宾诺莎(或者德勒兹笔下的斯宾诺莎)所反对的。同样,其动词形式的主动态“affect”和被动态“affected”通常被翻译为“影响”和“被影响”,但二者与其名词形式便在中文中失去了字面上的关联,这对准确理解斯宾诺莎和德勒兹造成了妨碍和不便,特别是德勒兹在评价文学和艺术创作时做出了一个重要区分:以“affect”进行的创作和以“emotion”进行的创作,并赞美前者而批评后者,其中,“emotion”即为主观的“感情”或“情感”。

显然,“affect”家族的现有诸多译名容易造成这种区分在汉语思考的消失。为了突出这种区分,避免混淆,笔者初步尝试将“affect”译为“触兴”,典出《文心雕龙·诠赋第八》:“至于草区禽旅,庶品杂类,则触兴致情,因变取会。”这里的“触兴”可理解为因触动而起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包容斯宾诺莎哲学语境中的双重含义。相应的,动词形式的“affect”和“affected”则试译为“触动”和“被触动”,如此可体现三者之间的同根性;再者,“触兴”还可与西方现代艺术通过“触觉”反对“视觉中心主义”(ocularcentrism)的趋势联系起来,而这种“触觉”正是德勒兹在《弗兰西斯·培根:感觉的逻辑》(Francis Bacon:The logic of sensation)一书中所强调的。
——译注


石绘 /译 时嘉琪,陈龙 /校

译校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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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ot, 伦家就觉得你写得不错嘛~~~ img

@emot, 这就是文章该有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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